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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 ]
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,总共4186字。它的出台是市场化的产物,与该办法密切相关的汽车生产厂、汽车经销商、综合汽贸公司、电商平台、消费者等,最受益的是谁?最受益的是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(4S店)。
17年4月14日,商务部颁布了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,但市场反应似乎很平静,仅有的几篇报道标题是这样的:
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7月1日起施行打破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;
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能否为三四线城市的销售注入动力;
新的汽车销售办法出台,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;
7月起买车不必再去4S店;
区域销售限制被打破;
从这些报道看,大多数新闻表达的意思是“买车不用去4S店了”。这个我就纳闷了,怎么能够这样简单的解读这个办法呢?不去4S店,难道必须去网上购车?
再说,2014年8月1日,工商总局宣布从当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,汽车4S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由“某某汽车品牌销售”修改为“汽车销售”,从这个时候起,综合汽车卖场就已经合法了,我们也看到许多汽贸公司如雨后春笋,大大小小的汽贸公司开始了多品牌经营。市场已经开始充分竞争了。
但是,我们不能忽视一个问题,这些汽贸公司的车源从哪里来?还是要从生产厂授权的经销商,也就是4S店里采购,生产厂是不会直接供货的。
新的办法也规定,销售汽车需要供应商的授权。这也就是说是二级甚至三级、四级代理商可以存在,但是必须从一级经销商那里获得车源。
新的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并没有改变这个供货体制。很明确想取得某品牌的车辆经销权,仍然需要该品牌授权。也就是说,姗姗来迟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,实际上是对市场现状的做了进一步规范,做到了有章可循,汽车流通市场早就开始市场化、规范化了。
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,总共4186字。它的出台是市场化的产物,与该办法密切相关的汽车生产厂、汽车经销商、综合汽贸公司、电商平台、消费者等,最受益的是谁?最受益的是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(4S店),根据该办法,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:
1.给汽车生产厂(供应商)上了紧箍咒,保护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
2.给经销商指引了方向,别再店大欺客,垄断市场,应该提升服务水平
3.给了消费者更多选择,保护了消费者权益
总的来说,该办法的出台主要是规范了销售行为,维护了销售市场秩序,制定了监督管理制度,明确了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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